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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案说法系列十三:诉前成功调解一起80多万元的火灾损失索赔案件

2016年6月3日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yzzwjfls.com/
律师办案说法系列十三:诉前成功调解一起80多万元的火灾损失索赔案件 时间:2013.11.09 作者: 来源:  律师办案说法系列十三:诉前成功调解一起80多万元的火灾损失索赔案件  律师介入诉前调解成功案例 一般来说,当事人对自己的纠纷在没有决定起诉到法院之前是不愿意聘请律师的,因为一是聘请律师需要花钱,二是调解、协商之事自己也能做,与其聘请律师调解,还不如找政府部门,三是在司法实践中,诉前调解没有多少律师的身影。这起案件,可以说当事人同样也是这个想法,在其找到律师之前,找过许多部门,能找的都去了,但是没能成功。无奈,必须要起诉了,才找律师。在朋友介绍之下,律师接手该案。案情简介:谢某于2009年7月份开始,在XX省XX市郊区投资办种苗厂,建设厂房450平方米,购买相关生产设备,办好相关手续,开始经营。多年来,业务开展得比较好,有稳定的市场,把父母、孩子都接到该市共同生活,还打算扩大经营规模,可是,一场火灾将这一切毁灭了。2013年X月,XX省电网公司进行农网改造工程,一帮施工人员在谢某的厂房周边进行施工,在下午4点多,工人将电表移到厂房附近的电线杆上,一位工人看到电表到厂房的电线太小了,就问厂里的负责人是否需要换大一点的线,否则容易起火。厂里经过谢某同意,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谢某一方支付工人800元,施工人员从电表拉4条7米左右的电线到厂房的开关上,接好线通电,工人离开,在一个半小时之后,该厂房发生了火灾。大火虽被消防人员扑灭,但是损失无可挽回,幸亏没有人员伤亡。火灾发生之后,谢某历经近10天,寻求解决的途径,没有结果,谢某开始着急起来。谢某最担心的是证据,一旦一场大雨,这些证据全部会灭失,索赔会更加困难。这时候,谢某想到了法律,想到了律师。经初步估计,总投资在107万,扣除这几年的折旧,加上厂里的种苗,损失会在80万元左右。律师代理:律师接手案件之后,感觉本案最棘手的是证据问题,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火灾赔偿案件法院也不好处理。如何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因,如何证明火灾的损失,如何固定本案的证据,没有这些证据支持,索赔是非常困难的。首先,律师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区法院表示没有办过这种案子的证据保全,律师找公证处,公证处表示,只能通过录像方式固定证据(当事人在发生火灾后就已经录像),收费还不少。至于火灾事故原因,律师和当事人找消防大队,消防大队表示,只能为当事人出具《火灾扑救证明》,不给当事人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如果申请司法鉴定,目前对火灾原因进行鉴定的机构还很少,而且风险很大,也不一定公正。走诉讼途径还确实不容易。律师只能自己调查,先去公安机关调取相关的笔录材料,在笔录材料里,律师发现了关键问题:当时电力施工的10个人均没有电工资质,也没有施工许可证,工程进行了非法分包,并且安装电线的工人表示,那800元是私下接的活,并非XXX安排的工作。律师立即要求当事人找电工查看厂房开关,守护好事故电源开关(火灾现场一直由当事人安排人在看护),当事人找来电工,结果发现了问题,是电源线路接错了!当事人叫来当时施工的工人对质,工人不承认接错,可当时非常心虚,急得满头大汗。虽然不承认,但是随同一起来的XXX后来表示了愿意赔偿的意向。有了公安机关的证据,律师起草了相关法律文书和函件,提交给XX公司领导。办案结果:由XX电力有限公司、李XX、刘XX共同赔偿谢XX人民币62万元,一次性付清,当事人现已经开始重建厂房经营。案件评析:本案法律关系不复杂,但是反映出很多问题,譬如,发生了火灾,按照《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现实中,这些法条视乎在睡大觉,造成当事人索赔非常困难。另外电力工程非法分包的问题,没有电工资质的人员竟然战斗在电力施工第一线,害人害己。特别要说的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律师办案取证困难重重,应有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律师是社会自由职业,无权无势,却还要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怎么办,那只有拿起法律武器,但是当你拿起法律武器的时候,正义却早已经倒下。(汤林华律师,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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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刘飞[扬州]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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