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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问题浅谈

2018年4月19日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yzzwjfls.com/

我国民间一直有结婚索要彩礼的习惯。这样的风俗习惯本身是要尊重的,索要彩礼的习惯常常会带来一些法律问题。根据本律师总结,实践中彩礼纠纷一般出现在两种情况下:一、未办理结婚登记,二、办理结婚登记后离婚

  第一种情况下,原则上彩礼是要退还的。因为从法律上理解,给彩礼是一种赠与行为,是一种带有强烈的目的性的赠与行为。这个目的,就是结婚。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彩礼原则上应予退还。

  第二种情况下,就有点难说了。因为此时结婚的目的已经实现,还能不能要回彩礼呢?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的。《婚姻法解释二》规定了两种情况:1、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的(婚姻有名无实)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造成人财两空)。

  当然,在实践中还有其它情况,比如有些情况下,结婚时间特别短,法院也会判决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以上都是判决的情况。双方既然曾经是亲家,还是有可能达成调解的。在调解协议中双方可灵活处理。


文章来源: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刘飞[扬州]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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