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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阿原诈骗女华侨1500万李静管彤都是他学生股权转让税

2017年8月2日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yzzwjfls.com/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骗局
1500万买来假主席
澳大利亚华侨王芳称:“黄阿原跟我说他是‘中华卫视’的董事局主席,可以做节目在海外播出,还建议我购买‘中华卫视’15%的股权,成为董事局副主席。”
经过协商,今年6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中华卫视”总部,黄阿原以中华卫星电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同王女士签订《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股权转让合同书》。合同条款显示:“香港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部设立在北京,约定中华卫星电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15%的股权,以3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王女士,首付款1500万元,首付款到账后的30天内,中华卫星电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之后,王女士将首付款电汇到了黄指定的账户——北京阿原世纪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在之后的多日内,黄阿原却并未按合同帮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王女士因此生疑并展开调查,却发现自己所购买股权的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在今年3月20日成立,而黄阿原提供的该公司财务报表中,资产和费用却是从2007年2月开始发生的,公司资产财务报表明显虚假。
“我发现财务报表有假,就要求他退还我1500万的首付款,但是他并没有退给我。”8月1日,王女士的要求再次遭到黄阿原拒绝后,王女士就再也找不到黄阿原,“我打他电话都无法接通。”
失踪
人不在京手机停机
事发后,许多媒体记者立即赶往位于北京市南二环开阳桥西南角瀚海花园大厦12层的中华卫视总部调查。可当他们抵达总部,见有陌生人来,便有保安警觉地上前询问,并把大家通通挡在门外不准进入。对于记者的采访要求,前台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透露,黄老板并不在公司,而是早已出国去办事了。
后来又有记者从值班的保安处了解到,最近中华卫视总部为何如此的戒备森严,主要是临近年底了,经常会有很多人来公司催债,已经有些影响公司正常上班了,于是公司下了命令:陌生人来公司,要先上报,得到允许才能准入。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确实拿出了1500万元给中华卫视,而黄阿原其实已经有20多天都不在公司出现了,他的手机一个停机,一个要么关机、要么无人接听。
权威回应
广电总局:中华卫视不合法
之前的一些资料显示,2005年10月,黄阿原旗下的阿原传媒成功收购了澳门中华卫星电视(简称中华卫视)55%的股份,这为他带来了6个卫星牌照,拥有全球播放权。但中华卫视新闻中心主任于先生介绍,黄阿原是2007年才开始筹办中华卫视的。
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总局并没有批过“中华卫视”电视台,因此他们是不合法的电视台。而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的工作人员也称,该电视台并没有落地。
位于北京通州八里桥的中华通信研究发展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对外透露,澳门中华卫视是该中心的一个下属单位。这位负责人说:“黄阿原确实跟我们谈过合作的事情,但是刚开始还在接洽的时候,他就开始在外面大肆宣扬,所以我们就中止了洽谈。”据介绍,真正的澳门中华卫视已经在澳门将黄阿原起诉了。而2008年3月,黄阿原仍然要高调在北京召开“中华卫视健康综合台上星开播”的新闻发布会。
2009年,黄阿原注册了中华卫星电视集团(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神州台刚开始并未获得上星牌照,在开播之后还一直是租用别人的牌照。为什么他的电视台不合法,却能拿到上星牌照?原来黄阿原中华卫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维尔京群岛有“避税天堂”之称,“只要给钱,就能买到牌照。”
绝对内幕
员工揭黄阿原老底
节目全靠东拼西凑
就在黄阿原被指诈骗的事件爆发后,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2009年12月1日,‘中华卫视’曾有20名员工集体辞职,四拨受骗者上门讨债。”接着,一位中华卫视原员工大胆站出来,大揭黄阿原老底。
据他介绍,引发员工集体辞职的原因是,黄阿原不给职工签协议,不给职工上保险。黄阿原最初创立的“阿原传媒”,当年就曾因拖欠员工工资和保险被告上法院。他说:“最后被法院判决强制卖了他的奔驰车,赔偿了员工的钱和罚款。”
据这次集体辞职者之一的中华卫视前员工赵志透露,11月底,黄阿原突然通知员工说要签劳动合同,但合同上公司法人一栏却不是黄阿原,而是另一位姓刘的女士。“随便找一个人就和我们签合同,若以后出现劳动纠纷,我们找谁去?”赵志说,最离谱的是,合同上居然还有错别字,“解除合同”居然变成了“接触合同”。“我们不签,却被告知不签就走人。”
至于中华卫视的内部运作机制,赵志透露,中华卫视全部员工百余人,真正能制作节目的人也就几十人。“每天节目播出时间共8小时,然后重播两次,对外号称是‘24小时不间断播出’。”
他说,中华卫视至今也没有取得正式采访权,也没有一名正式的记者。没有采访权,如何做节目?赵志说,“基本都是拷贝中央电视台的。”他透露,该台《全球新闻直播》的素材来源于央视《新闻联播》、《中国新闻》和《海峡两岸》,有专人将素材全部录下拷入编辑机,利用技术手段隐去央视的台标和字幕,然后重新配音,加上自己的主持人,节目就可以播出了。
人物档案
李静管彤都是他学生
黄阿原,原名黄益腾,1956年生,台湾政大新闻系毕业。他从事广播电视工作三十几年,制作、主持、编导大约四百余部电视作品,三十多年来拍摄了数百部集各类影视作品,曾任央视《樱花梦》、《欢聚一堂》、《金光综艺》、《阿原综艺》、《亚视黄金档》、《消费者广场》、《非常快乐》等栏目的主持人。曾获奖三十余次。曾任中央电视台1984年、1985年春节联欢晚会节目主持人。
他曾给新闻联播提建议,让播音员穿上西服。在如今主持界称得上大腕的李静、李彬、管彤,都是他昔日的学生。
(重庆晨报)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文章来源: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刘飞[扬州]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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